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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二章 不对之处前记‘末路’(1 / 2)

周虎沉默了,他脑海中现在还回荡着助理给他说的话。

破获一起枪械案件!?

击毙几十人!?

这起案子不是游客溺水案来着周虎陷入了沉思。

他有工作的,身为省厅的一把手,自然没办法随时随地观察徐浩案件的进度。

他只询问了三次。

第一次是案发,第二次是徐浩认为这案件可能要超乎常人想象的大.

第三次是怀疑有毐犯。

但这第四次怎么突然就跳跃到了枪械!?

跨纬度太大,一时之间,周虎有点没反应过来。

好半晌,他才抽了口烟,叹气道:

“难办,难办咯.”

难办,为什么难办?

因为国安伤了三人,警方那边残了一人!

对方造枪,在火拼时导致的。

再加上对方本身的隐患,以及那饭卖出的几万把枪械.

不出意外的,禁枪这两个字,要再次被摆在明面上了。

南方完全可以禁。

甚至不只是南方,就是北方一些发达的,也可以,因为禁了更有益于他们发展!

没有这玩意,能让秩序更安稳,并且让普通人的幸福度更高。

但北江省“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。”

周虎叹着气说道。

当一个人,对未来感到绝望的时候,那可是会疯的!

烧杀抢掠,各种勾当,只要能活下去,没人会在意别人!

之所以现在还没动手,十分有八分的原因,便是手中有能让自己感到安稳的枪!

手里有枪,万事不慌,这是种潜意识里的思维。

但若是连这玩意都没有,最后能安慰自己的东西也被收上去,完全成为待宰羔羊,对现实没有任何的反抗余地不出意外的,北江省将会陷入时间较长的混乱期。

“不过.”

周虎想了想,脑海中浮现出春华市张滔的样子。

“会哭的孩子有奶吃。”

“我北江省这么惨了,让上头给点钱安抚一下群众,应该没什么问题吧”

“比如建造几个工厂,入职条件就是上交家里藏起来的那些玩意,交的多的优先录取?”

他越想越觉得这办法好使!

先富带动后富,只要有工厂,那北江省就能重新换发活力!

要是能吃的饱饭,正常人谁还要枪这玩意啊。

再者说,案子破了,厚着脸皮要点奖金不过分吧。

这个奖金的单位,是以亿算的很合理吧!

完全合理!

“不愧是徐警官!”

想到这,周虎不免开始赞叹起徐浩来。

“刚上任第一天就发现了这么大的案子!”

“嗅觉灵敏过人,灵敏过人啊!”

“也不知道,他是从哪方面看出来北江省有问题的”

他在北江省待这么多年了,啥也没看到。

可是人家刚上任第一天,严格来算还只是半天的时间,竟然就能发现这种案子.

比不了,完全比不了!

这个人,他是“要对了!”

“果然,当初拼了老命把人给借过来,这事办的一点没错!”

压制住自己内心的喜悦,周虎抬头,挥手将自己助理赶出办公室。

接着,他满脸笑容,将电话举起来,顺便拨了个电话。

“喂”

“叶部长,是我啊,听说您最近发财了?”

“阿嚏!”

与此同时,医院中,徐浩突然没来由的打了个喷嚏。

“啧,谁又念叨我了。”

徐浩揉着鼻子道。

念叨他的人可不多。

不对,算上死人的话,念叨他的人倒是应该会很多,毕竟这起案子,算上死刑,算上还未宣判的死刑,再加上火拼中被击毙的人,又多了几十个念叨他的。

“谁念叨我不知道。”

王金面无表情的看了眼自己那沾染些许唾沫星子的绷带,又看着徐浩。

“但是我知道,你小子要是还在这里”

“我可能住院会住的更久一些!”

听到这句话,徐浩好似听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样。

“你就是这么看待兄弟的吗!?”

他满脸的痛心疾首,好似发现了王金的真面目。

“也罢,你是国安,我就是个小民警。”

“也是,我没资格在这照顾你。”

王金:.

“别在这里发癫。”王金嘴角一抽。

他这伤是小伤,只是自己的级别比较高才需要住院。

子弹的位置很奇妙,啥也没打到,纯纯的外伤,要是钢筋捅穿身体,可能还会破伤风,但这玩意连破伤风都没有!

要是普通人,估摸着早就回家养伤了。

更别提说让人照顾了。

“还有,谁跟你是兄弟了?”

“我这岁数做你爹都够了,能不能别没大没小的!”

王金回怼道,开始摆老资历的架子。

“啧。”

徐浩吧唧吧唧嘴,他没在意,毕竟他明白为什么这老登为什么会这么突然的正色起来。

扫了眼在旁边端茶倒水的女人。

女人约莫三十来岁的样子,性格温柔,外貌中上,看起来较为温婉,是炎黄国古典女子的长相。

这人是王金老婆。

老牛吃嫩草!

如此一想,徐浩对着王金那张严肃的脸,露出一个鄙夷的表情。

旁边疯狂偷吃王金贡品啊不,是营养品的王超,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,但还是跟着徐浩一起投去目光。

顺便他嚼了嚼‘嫂子’给他的东西。

“老王你胃口不是很好啊,这些东西要不我就替你效劳了?”

营养品有很多,像是人参,阿胶,鹿茸啥的都有。

王超给带了两包薯条,可惜医生不让吃,他只好含泪替王金吃了。

徐浩也带了点东西,他让国安的人将‘人油案’里,在黑市扫的虎鞭给他带来。

可惜,王金不识好人心,憋红了脸愣是说自己不需要吃这个!

王金看着这两个崽种,在自己老婆面前也这么不给面子,涨红了脸。

他还想说些什么,但可惜,话被一阵敲门声打断。

“砰砰砰”

声音响起,众人的目光下意识投向门口。

“进来。”徐浩说了句。

“吱”

门开了,一个男人走了进来。

看到他的面孔,王金撑了撑身体,背靠在床头。

“张强交代了?”

他虽然人受伤了,但是精神还是好的,至少办起公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。

不过病号还是会有病号的待遇,除了一些大事,基本没人会麻烦他。

至少这两天,他回到了当初还没遇到徐浩时的工作量。

“交代了一点,不过不是很完全。”

赵六点了点头,“和这起案子有关的都交代了。”

“85年他刚开始做生意,然后到后面的毐犯,以及突然开始搞枪,大体脉络基本很清楚了。”

“日月潭的尸体是怎么回事?“王金开口道。

日月潭,这是这起案子刚发生的起点,可以说从案发时到现在,都是因为这个景区开始的。

这是张强的抛尸地点。

但对方身处田桥市,在其余市区抛尸,就有点说不过去了。

“田桥市北江省较为重点关注的几个市区,这里是城市地带,基本没有农村,想要抛尸,很大概率会被发现。”

赵六开口道:“按照张强的解释来说。”

“江城,那里有张烈在,就算尸体被发现,也能被草草结案,认成意外溺亡。”

死法很重要。

一个人,他是怎么死的,基本就断定了他为什么死!

但是溺水这个死法,在众多死亡案例中都极为特殊。

为什么特殊?

举个例子。

自杀溺亡,在水中不会游泳溺死,和不会游泳,被人拖拽着进入水底溺死的区别在哪?

分不清。

是否破案,决定权在警方的分析上!

如果脚腕处,以及手腕处留有痕迹,那还好说,能宣布这是个刑事案件。

但若是没有呢?

若是岸边还有一处失足跌落的痕迹呢?

这种情况下,大概率会是宣布意外死亡,草草结束。

而宣判者是谁?

张烈!

“草原,那边隐蔽性要更大一点吧。”

“为什么不在草原挖个坑埋了?”

王金开口询问道。

北边是熊国,全是草原,除了草原狼能挖出尸体,基本没人会注意脚底下。

这对于张强来说,应该不算是什么难办的事。

“张氏一族的人,一般按照族规,杀人便是在这杀。”赵六回道。

“原本这里有很多坟包的,但后来随着被改造成景区便被推平了。”

“私刑?”

徐浩眉头一挑,开口询问。

“对,就是私刑。”赵六点头。

“怪不得.”

几人略感咂舌。

怎么说呢族长定下的规矩,有人触碰了,有权绕过警方,绕过官方私自对别人动用生杀大权并且,还是得到全族认可的那种!

“那些水泥雕塑,原本也是要给挖上来埋掉,但后来成为景区后,他们也不好动手了。”

赵六再次开口,“之后手下人便默认了这地方是杀人抛尸的地点,再也没有更换过位置。”

日月潭.

徐浩听说过一个和它同名的故事。

和贴吧有关,比较催泪,但可惜,他们眼前这个日月潭并不催泪,比较催血。

“造枪的技术呢?”

恍然间,徐浩问道。

“这玩意是谁告诉他的?”

听到这话,众人再次抬起头,看向赵六。

没人是天生就会造枪的!

尤其是张强这种人,天生便是基层中的基层,饭都吃不起,上完初中全家饿死!

这种情况下,能创业成功就不错了,别说所谓的贩毐和造枪了。

如果说,贩毐是赵岗忍受不住诱惑,拉着他去接触的.

那造枪呢!?

如果,是有人拉着张强搞,那这个人呢?

死了!?

埋藏的尸体在哪!?

“不知道。”

岂料,赵六摇了摇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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